1)企业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未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任命。 2)企业未制定《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3)企业未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未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4)企业未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企业未制定《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未与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6)企业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企业未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8)企业未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企业未组织员工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0)企业未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企业未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2)企业未进行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企业铸造车间未设置粉尘、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告知卡及警示标识。 14)企业对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碳酸钠、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锰)、铜烟、钼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氧化镍)、二氧化氮、甲醛
发布日期:2021-06-01 15: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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