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在对潍坊市正天饲料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调查、检测的基础上,综合提出以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在办公区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生产区域设置公告栏,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 (3)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有针对性的为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耳塞),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力度;监督作业工人正确、有效的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5)对接触粉尘及噪声超标的工作岗位,应设置相应的粉尘收集设备,对收集的粉尘集中处理;及时打扫地面的积尘。 结论: 本检测评价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认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物理因素等的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检测报告书中已提出进一步整改完善的建议,企业应按照检告书中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完善。 |